近年来京津冀共同加强区域环保合作,逐步形成五个统一,但也存在京津冀三地环境标准差异、飞地与所在地区管理要求不统一、大气污染跨界传输问题突出等问题。
集团内部环保投入机制不健全,就连有些被列入五矿集团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项目也难以获得资金支持。对于国家先后出台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重大生态环境决策部署,在集团层面研究部署少,推动下属企业落实不够。
要督促下属企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放任赣县红金、定南大华等企业未批先建,在污染治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多次向其下达超过环评批复产能的生产任务指标。5月1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了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结果。督察强调,五矿集团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督察要求,五矿集团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集团党组、董事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要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狠抓重点行业企业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及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并推动整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五矿集团虽然编制了督察整改方案,但未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研究,也未印发实施。其次浙江、江苏、云南3省项目落地情况相对较好,落地率超过50%,发起项目最多的贵州省落地率不足40%,推进进度相对较慢。
华东、华中和西南地区生态环境PPP项目成交规模较大、数量较多从成交项目区域分布来看,华东、华中和西南的生态环境PPP项目成交的规模较大、数量较多,项目投资规模占比分别为28.6%、22.3%和14.0%,项目数量占比分别30.5%、17.6%和12.1%。在京津冀地区,成交生态环境PPP项目数量共计133个,投资规模为968.69亿元,分别占全国生态环境PPP项目入库数量和投资规模的7.88%和8.39%。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均为河北省最多,其次为北京,天津最少。黄河流域项目整体落地率为43.38%。
长江经济带项目整体落地率为51.21%。这与京津冀地区对PPP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的政策保障不无关联。
2019年生态环境PPP项目成交数量与投资规模分别净增530个和2719.68亿元(有部分项目清库),同比增长45.8%和30.8%。其次为山东和宁夏,均为50%。与2018年底相比,综合治理、垃圾处理成交项目占比基本持平,污水处理成交项目有明显提升,增长了3.18%,垃圾发电、湿地保护、生物质能项目占比略有下降。其中,安徽省项目落地率高达80.35%,显著高于其他省份
山东省成交项目数量和总投资额排名第2位,分别为102个和578.86亿元,四川省则成交了59个项目,总投资额513.75亿元,位居黄河流域第3名。这与京津冀地区对PPP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的政策保障不无关联。PPP规范政策实施以来,生态环境PPP项目的入库项目质量显著增加,逐渐进入规范稳定发展阶段,呈现加速落地和开工的态势。其次浙江、江苏、云南3省项目落地情况相对较好,落地率超过50%,发起项目最多的贵州省落地率不足40%,推进进度相对较慢。
在9个省份中,河南省是成交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均为最多的省份,成交项目数量共计110个,投资总额达1043.68亿元,占黄河流域总投资额的35.33%,远高于其他省份。其中,安徽省项目落地率高达80.35%,显著高于其他省份。
2019年生态环境PPP项目成交数量与投资规模分别净增530个和2719.68亿元(有部分项目清库),同比增长45.8%和30.8%。与2018年底相比,综合治理、垃圾处理成交项目占比基本持平,污水处理成交项目有明显提升,增长了3.18%,垃圾发电、湿地保护、生物质能项目占比略有下降。
投资总额占比中污水处理项目明显提升,垃圾发电、湿地保护等略有下降从细分领域成交情况来看,截至2019年底,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规模最大,占生态环境PPP项目投资总额的56.64%,其次是污水处理(含排水)项目,占25.42%,垃圾处理、垃圾发电、湿地保护、生物质能类项目投资总额均偏小,分别占到生态环境PPP项目投资总额的6.67%、3.23%、2.17%和0.09%。截至2019年底,全国生态环境PPP入库项目共成交1688个,总投资规模达11540.97亿元,成交项目以2015-2018年发起的项目为主。在11个省市中,安徽省成交项目数量最多,共计139个,占长江经济带成交项目量的19.33%,湖北省和贵州省数量次之,分别为111个和95个,分别占长江经济带成交项目总量的15.44%和13.21%。其中,湖北省和河南省成交生态环境PPP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000亿元,广东省、安徽省、吉林省、山东省、江苏省等9个省份总投资额超过500亿元。华东、华中和西南地区生态环境PPP项目成交规模较大、数量较多从成交项目区域分布来看,华东、华中和西南的生态环境PPP项目成交的规模较大、数量较多,项目投资规模占比分别为28.6%、22.3%和14.0%,项目数量占比分别30.5%、17.6%和12.1%。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均为河北省最多,其次为北京,天津最少。
其中,2014-2016年发起项目落地率均超过60%,2017年发起项目突破1000个的峰值下仍实现了57.49%的落地率。在黄河流域,项目数量共计413个,投资规模达到2954.15亿元,分别占全国生态环境PPP项目成交数量和投资规模的24.47%和25.60%。
根据《中国生态环境PPP发展报告(2018)》,截至2018年底,全国生态环境PPP入库项目共成交1158个,总投资规模达8821.29亿元。截至2019年底,生态环境PPP项目整体落地率为52.82%,相比2018年底的39.74%大幅提升了近13个百分点。
单个项目投资规模比较结果显示,吉林省项目平均规模较大,投资规模均值达到26.6亿元/个,其次上海市、云南省、湖北省、天津市4个地区平均单项目投资额超过10亿元,分别为14.01亿元/个、11.94亿元/个、10.63亿元/个、10.24亿元/个。黄河流域项目整体落地率为43.38%。
京津冀地区PPP项目整体落地率达60.73%,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北京PPP项目落地率高达71.93%,天津PPP项目落地率为66.67%。长江经济带项目整体落地率为51.21%。在长江经济带,成交项目数量共计719个,投资规模达到5360.22亿元,分别占全国生态环境PPP项目成交数量和投资规模的42.59%和46.45%。其次为山东和宁夏,均为50%。
其中,内蒙古项目落地情况最好,落地率为56%。在京津冀地区,成交生态环境PPP项目数量共计133个,投资规模为968.69亿元,分别占全国生态环境PPP项目入库数量和投资规模的7.88%和8.39%。
山西、甘肃等省份发起的项目成交数量和落地率相对较低建议尽快出台以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法律法规,推动实施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九三学社中央针对红树林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滨海湿地等遭受损害的现状,呼吁出台法律法规,加大保护力度。陆銮眉介绍,试验研究表明,微塑料颗粒能够被海洋生物摄食,对其造成物理危害,还可能带来复合化学污染损伤。
此外,在海洋立法方面,蒋和生认为机构改革后,《海洋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涉及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已不适用,一些国际先进的治理理念在当前法规中也未得到体现,亟待重新修订。民盟福建省委会主委阮诗玮建议多措并举,从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防控,加强我国海洋微塑料污染防控。要像国家层面推进渤海海域污染防治一样,由国家层面协同推进杭州湾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海洋大学副校长、广东沿海经济带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宁凌认为,目前南海休渔期具体时间有待调整。
因此,建议在国家海洋立法体系指引下,开展《海洋基本法》《海洋新兴产业促进法》《邮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此外,除编制重点海域海洋垃圾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外,陆銮眉还特别建议,制定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海洋垃圾管理的部门责任制,逐步构建海洋垃圾综合防治体制与机制。
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机制,在长江流域及杭州湾海域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和环境损害赔偿的耦合制度。沈满洪认为,杭州湾是我国唯一的河口型海湾,其污染源不仅来自上海和浙江,还来自长江入海水体。
另外,在加强污染来源把控方面,陆銮眉建议严格管理污染企业,如对微塑料的最大来源塑料废品进行回收利用和集中处理,强化塑料制品在生产、运输、加工过程中的监管,限制塑料制品的使用范围和数量。无论土壤、水系、空气,或鱼类、贝类等食物和饮用水,都有微塑料被检出。